自然资源系统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今年以来,为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省自然资源厅“三重一大”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坚持“关口”前移,紧盯“三重一大”事项易发风险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工作函》),进一步规范对省自然资源厅权力运行的监督,持续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和“前哨”作用。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结合近年来监督工作实际,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紧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确定了需要报备的事项内容,并对报备时间、报备方式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在充分征求省自然资源厅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局)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函》细化完善后印发执行。
下一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将严把“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关口,强化对厅机关各处室(局)落实“三重一大”事前报备工作的监督,督促厅党组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推动省自然资源厅“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运行。(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