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以来,兴平市政法机关全面推行“四级接待日”制度,即: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一把手每月10日在市文化广场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四部门”班子副职每月20日在市文化广场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四部门”机关中层干部每周三集中接待群众来访,乡镇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派出所、法庭负责人每周三集中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截止目前,共组织接待40余次,接待信访群众140余人,受理信访案件79件,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3件,其中现场处理34件、依法查结39件、限定办结时限6件,切实做到了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文章来源:(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