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委监察局在信访件处理中,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信访件的批阅关。对纪委各室及领导收到的信访信件,统一由信访室登记摘编后分送各领导批阅。做到件件领导必阅必批,批示明确具体。二是严把信访件的分析关。对一些内容含混、反映线索不清、无法着手且可能查无结果的信缓查;对一些反映清楚具体的信访及时查处。三是严把信访件的立案查处关。对确定查处件反映的问题一个不漏,一查到底,做到不惜情、不迁就。四是严把信访案件质量关。对一些基层纪委办案中出现的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在信访案件办理中,做到“三个优先”,一是在时间上优先安排。不管是自办案件还是转办案件,承办单位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必须与举报人见面,并实行双向承诺,20日内做出答复,不能按时答复的须说明情况;二是在力量上优先调配。优先选派办案水平高的同志负责查办署实名举报案件,并加强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在查清后优先处理。对信访举报案件力求快查快结,并及时向群众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做到问题未查清的不结案,处理未到位的不结案,群众不满意的不结案。
文章来源:(永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