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着力构建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以科学规范的机制促进辖区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
一是建立公开承诺机制。全区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经济管理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将服务职责、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办事承诺、举报监督电话等通过政府网站及公示牌等形式向外统一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优化办负责做好承诺兑现的监督落实工作,加大对违诺责任的追究力度。定期组织全区重点单位深入基层,走访管理和服务对象,面对面做出公开承诺,使各单位在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接触中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建立领导包抓机制。将领导包抓制度与企业治乱减负、上门服务结合起来,由34名区级领导带队,68名部门负责人参与,对全区68户大中型企业实行包抓联系制度,每名区领导联系两户企业,每月定期深入到自己包抓的企业,帮助解决困难,现场为企业解决问题26件,对当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实行限时办结制。
三是建立便民服务机制。在社区和企业推行便民服务制度,在全区19个社区和15个重点企业,将管理服务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制成公示牌予以公布,做到随叫随到。在机关全面推行去向告知制度,领导或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将统一制作的《去向留言牌》挂在门上,办事人可在留言牌留下需要办理的事项和自己的联系电话,也可按留言牌上的电话与工作人员约定办事时间,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四是建立优化发展环境测评机制。将优化发展环境与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区优化办每年确定一部分与优化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单位,进行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测评,组织群众和企业为这些单位打分。对测评前三名和后三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惩。对测评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区优化办以《整改意见书》的形式反馈给各相关单位,并监督其限期整改。对区属部门和单位,将测评结果与考核、任用和评选先进挂钩。区委、区政府先后5次召开优化发展环境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大型测评、评议活动4次。
五是建立破坏投资环境案件查处机制。秦都区将查办破坏投资环境案件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治本之策,建立了经济环境“110”投诉举报中心,形成举报、受理、查(转)办、督办、审理、处理“一条龙”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共查处破坏发展环境案件18件,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16人,以案件的查办促进发展环境的优化,推动了全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秦都区优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