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技术监督局在全系统领导干部中推行了廉政建设承诺制。违反承诺的各级干部,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并接受相应处理。
廉政建设承诺制明确规定,各基层单位和市局机关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个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市局局长、纪检组长做出承诺,一般职工从政治坚定、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作风正派、接受监督六个方面对主管领导做出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承诺不兑现,落实不到位的各级领导干部,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并接受相应的处理。此举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了政风行风从根本上好转。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