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始终做到“六个坚持、六个突出”,努力做好“五个三”,全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新机制,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感化和挽救干部。
一是坚持围绕全县大局开展警示训诫工作,突出服务性;二是坚持把警示训诫工作贯穿于信访举报及查办案件的始终,突出融合性;三是坚持准确捕捉实施警示训诫的时机,突出及时性;四是坚持灵活使用警示训诫的谈话方式,突出实效性;五是坚持严格警示训诫的工作程序,突出严密性;六是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突出教育性。
同时在实施警示训诫工作中,做好“五个三”:即实施三项制度(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完善三个程序(确定警示训诫对象、实施警示训诫、回访督查);丰富三个载体(警示训诫谈话、警示训诫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夯实三级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部门正职警示训诫,副书记、副县长对乡镇、部门副职警示训诫,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对本单位对象警示训诫);扩大三项成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警示、挽救干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文章来源:(永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