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使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了“准星”。
该规定对当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应该坚持的和禁止的行为作了界定。一是坚持勤奋好学,不断提高素质。要求通过制定学习制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促使领导干部养成刻苦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四是坚持顾全大局,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认真贯彻。五是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包乡镇、包(联)村工作责任制。实行“一线”工作制度,县级领导每年要用四分之一时间,部门负责人要用三分之一时间,乡镇负责人要用二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村组、厂矿企业,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六是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七是坚持带值班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八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九是坚持警钟长鸣,做到廉洁从政。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规定,严以律己。十是坚持党性原则,保持高尚追求。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重操守、慎交友、淡名利、高追求。同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干部在岗和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检查,严肃纪律。
文章来源:(丹凤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