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洛市财政局结合系统工作实际,提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七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要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的紧密结合,在学习的广度、深度和精度上下功夫,提高灵活运用能力,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法制观念,正确执行法规和政策,切实理好财、管好财和用好财。三是发扬优良作风当表率。注意做到立言、立德、立行,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树立好形象。四是注重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基层存在困难和矛盾,讲实话、办实事,力戒形式主义,自觉克服工作不落实、不扎实的现象和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五是严于律己,树立好领导干部形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勤政廉政,克己奉公,增强党性原则和拒腐防变能力,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六是加强团结。做到思想上互相交流、工作上互相配合、生活上互相照顾,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通气,干事共商量。七是转变作风。严格落实“八个不让”(不让学习在我这里间断;不让应传递的业务在我手里延误;不让正在办理的事项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手里发生;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不良习气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财政队伍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不让商洛的形象在我局受到损害)和“八个不准”(不准乱表态乱许愿;不准乱调项目乱调资金;不准乱戴帽下达资金和项目;不准给县区和直属单位暗示违规违纪办事;不准优亲厚友乱报乱批项目;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欺上瞒下隐瞒实情;不准不经研究进行下达资金再分配),扎实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为商洛突破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文章来源:(商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