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山阳县制定出台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村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纪检监督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八不准”规定》八项制度,县纪委为11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制做制度牌,并上墙,同时向全县推广。
文章来源:(山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