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宝鸡市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将陇县、凤翔、岐山、眉县、陈仓区、千阳和凤县等7个县区确定为市级试点县区,由于市县重视,农民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883名农民享受到322万元的住院费补助,有效缓解了部分群众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全市共为34.38万户农户发放了合作医疗证;在近百家定点医院设立了新型合作医疗费用报销窗口,对住院农民实行当天出院当天报销的“直通车”制度。各试点县区还设立了244个单病种,对这些病种确定了限额治疗费用,由专人严格审核病历,对多产生的费用责令医疗机构承担,使住院农民看病费用得到有效遏制。各试点县区民政部门还拨付医疗救助资金56.7 万元,解决了5670名五保户和特困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29名参合患者报销门诊费用4.47万元,5454名住院参合患者享受住院费补助318.24万元,其中,报销单病种参合患者1557人次,补助总金额6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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