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问题,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解决这一问题作为转变机关作风、体现整改成效的重点工作之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再次的发生。
一是领导带头杜绝公车私用。2006年初,该县召开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大会上带头向全体干部承诺不私用公车,明确要求交流到该县工作的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在春节等节假日回家需派车送的,送达后车辆必须立即返县入厍,不准随意将车辆留在身边私用,同时,也明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不准驾驶、私用公车,不准将公车借给他人私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开展公车私用集中整顿。年初,结合全县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县纪检监察部门暗访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对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改,该县公车私用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严把公车迎亲审批关。明确规定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及公检法司等单位的车辆不得参与公车迎亲活动,对确需租借的,规定租借数量和时限,对违反规定的处单位500至10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再次发生的,加重处分,并没收车辆。
四是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该县制定出台了《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警用车辆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车辆分级管理、出车请批登记及特殊情况用车请批交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车单位也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健全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法定节假日实行单位车辆入库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
五是建立暗访举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设立公车私用举报电话、信箱,定期开展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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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镇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