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一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办案安全规定,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持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学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城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办案安全规定,研究部署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各班子成员也认真履行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坚持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体推进,做到逢会必讲、有案必谈。坚持在每年举办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上围绕办案安全开展专题辅导授课,教育引导办案人员切实增强办案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无安全不办案、不主观臆断安全风险、重在预防、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管理。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审批程序及谈话场所管理使用的通知》《城固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期间医疗救助保障工作制度》等文件,明确谈话审批层级,由专人负责谈话场所管理,建立谈话室使用登记、医疗救助保障等制度。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规定,谈话前各相关核查组通过了解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家庭情况等,做细做好风险评估、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谈话方案;谈话中,耐心听取谈话对象陈诉,保障其饮食和休息时间,提供必要医疗服务;谈话后,对谈话对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心理压力,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并做好回访教育等工作,切实将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化监督检查,筑牢安全防线。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落实专人对谈话全过程进行监督,谈话前查看相关核查组是否有谈话提纲、安全预案,是否明确谈话人员,是否按职级经相关领导审批;谈话中检查是否存在单人谈话、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谈话室以及采取违法手段谈话等情况;谈话后及时提醒办案人员做好交接、回访等工作。同时,抓实谈话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对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防疫消杀,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检查维护,联系县应急管理局、消防队、医疗机构对县本级谈话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医疗器械、药品的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城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