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用好救灾款物,不仅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公信力。为确保抗震救灾款物发挥最大的效益,青桥驿乡纪委落实四项措施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一是高度重视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的救援和基本生活及时得到保障。二是严格规范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及拨付。三是公开、公示抗震救灾款物收支情况,做到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公开透明,取信于民。四是严格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纪现象发生。
文章来源:(青桥驿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