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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天津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略阳县三项举措力促援建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我县先后制定下发了《天津市对口支援陕西省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及监督试行办法》、《略阳县天津对口支援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和《略阳县天津对口支援农村灾民住房重建和维修资金兑付办法》等制度规定,使资金监管有章可循。
二是专题培训,严明纪律。8月8日召开天津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管理培训会,集中讲解了《天津市对口支援陕西省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及监督试行办法》、《略阳县天津对口支援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和《略阳县天津对口支援农村灾民住房重建和维修资金兑付办法》等制度规定。天津驻略阳工作组、县财政局、审计局、发展计划局等部门对援建资金的拨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培训和答疑解惑,为及时、准确、规范使用好援建资金奠定了坚定基础。县纪委、监察局就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和干部要认真学习执行救灾款物管理办法及中纪委《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按程序管理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公正;要细化管理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加强款物的管理,防止违规使用资金,防止物资丢失、损毁和浪费,做到节俭、高效;细化质量管理责任,确保不出现豆腐渣工程,加强进度管理,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建进度。
三是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立了对援建资金的评估审计机制,设立了举报电话,建立了惩处机制,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组织协调违纪违规现象的查处。各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违规违纪现象要及时查处,做到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文章来源:略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