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宝塔区纪委在地税局宝塔分局召开案件公开审理会,对宝塔区麻洞川刘台村当支部书记李某侵占刘台村井场管理费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延安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希观摩了本次公开审理。区直各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等共计50多人参加了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整个公开审理过程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基本要求进行。首先对调查阶段程序进行审核,看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对错误事实的审核,看错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三是对定性进行审核,看调查认定的性质是否准确;四是对被调查人处理进行审核,看提出的处理建议是否恰当。通过公开审理切实保障了立案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党员干部享有对违纪党员干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惩处、教育、保护,监督”的四项职能,使违纪违法案件在处理阶段体现公正审理,广泛接受监督,提高案件质量,扩大办案的教育效果。
文章来源:(宝塔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