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对我来说是一个污点,但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我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也真诚接受处分。”日前,白水县雷公园区办一名因酒驾被给予政务处分的干部在接受县纪委监委回访教育时感慨说。对于曾经犯错、受过处分的“跌倒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白水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引导和关心激励,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切实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
制定具体方案,精确回访教育内容。回访前,白水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从受处分党员干部名册中筛选典型案件,选定回访对象。认真查阅卷宗,深入了解违纪干部的心理特点,重点对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性格内向的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制定回访计划,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同时,依纪依法处置回访时发现的情况,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按期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态度消极懈怠的,进行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受处分干部“不掉队”。
积极协作配合,提升回访教育效能。回访中,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具体情况,白水县纪委监委灵活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形成“全县回访教育一盘棋”工作机制,实行“党组织+派驻机构”多方联合回访教育制度,力求更好的回访教育效果。重点引导重温相关党纪法规知识,帮助他们增强“规矩”意识;对情绪低落、作风懒散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问题,在客观评价违纪行为的基础上鼓励他们放下包袱“再出发”,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面对处分事实。
建立回访档案,用好回访教育成果。回访后,及时整理回访谈话材料,采取“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回访档案,在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干部或廉政审核回复意见时提供参考。同时用好回访成果、总结回访经验、提炼好的做法、形成规范制度,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如县园艺站干部景某,因疫情期间未及时向单位上报本人去武汉行程史,被所属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检讨书中景某深刻分析到自己所犯错误的原因是对疫情规定了解不够,针对这一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在对其开展回访教育中,重在强调对政策的学习贯彻。截至目前,该县共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13人。(白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