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尤其是查办大案要案,既是衡量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尺度,也是震慑违纪违法者的重要手段和适应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按照中、省总的思路和部署,在继续集中抓好自办案件,注重抓好基层办案的同时,坚持做到“四抓四加大”。适时将工作重心和着重点向大案要案倾斜。
一、抓思想认识,加大领导力度。市纪委明确提出并切实强化“三个一”的办案意识。一是形成“查办案件的基础”的共识。强调只有旗帜鲜明地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才有震慑力,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才有约束力,对纠风工作才有推动力,开展廉政教育才有说服力。二是确立“自办案件是重点”的质量意识。大案要案是相对的,对于每一级纪委来说,本级管理的案件都要是要案,性质恶劣,金额巨大,后果严重的都是大案,因此抓好自办案件,就是抓好大案要案。三是形成“查办案件是天职”的责任意识。明确指出“查办案件要尽职,不查案件不称职,有案不办是失职”。要求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形成市县乡三级并重,“党政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具体抓,办案人员全力抓,各方配合协助抓”的工作格局
二、抓组织协调,加大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并实行领导包联重点案件、有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具体负责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积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勾通,形成有效的大案要案查办的联动机制,同时,实行重大案件的定期排查制度。促进案件查办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抓基层办案,加大指导力度。指导基层办案,是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坚持深入基层,和县(市、区)同志一起分析原因。面对面进行督办、协办、并为其排忧解难,撑腰装胆,有效解决基层存在办案不力、方法不当、质量不高等问题,促使基层由抓一般性问题向抓热点问题转移,向重点抓经济类、政治类和司法腐败类等领域里的案件转移。
四、抓案件质量,加大审理力度。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从严执纪,秉公办案,严把案件受理关、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量纪关,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纠”。
文章来源:渭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