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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庆节等节日即将来临,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县纪委监察局提醒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八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即严禁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严禁各单位购买购物券;严禁同级单位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用公款宴请和用公款大吃大喝,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严禁领导干部收爱下属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严禁党员干部在本单位和到下属单位、事业单位用公款报销吃喝娱乐、购买物品及旅游等应由个人支付的一切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严格执行婚丧事宜报告制度;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严禁各级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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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