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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通报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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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三个助力”部署,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高压态势,近日,商南查处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例。案例通报如下:

1、清油河镇团坪社区文书何后兵违反工作纪律。在脱贫攻坚精准识别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执行标准,将家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任某某确定为贫困户上报,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后兵党内警告处分。

2、试马镇农商行副行长李俊峰违反工作纪律。在贴息贷款发放的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严格按照《商南县“双包双促”贫困户发展产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办理,导致已退出贫困户的聂某某重复享受财政贴息贷款。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俊峰党内警告处分。

3、金丝峡镇寺湾村村委会主任兼村文书刘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以该村贫困户潘某的名义,并隐瞒其财政供养人员真实身份,骗取贫困户产业发展财政贴息贷款。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金丝峡镇寺湾村包村干部李印奎违反工作纪律。在审核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贴息贷款时把关不严,致使财政供养人员潘某违规享受财政贴息贷款。经县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印奎行政警告处分。

5、金丝峡镇二郎庙村副主任吕文涛违反廉洁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双包双促”贫困户产业发展财政贴息贷款。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吕文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富水镇龙窝村村主任沈古宝(非党)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以贫困户名义申请扶贫贷款,违规享受财政贴息,同时,对该村精准扶贫对象核查不细不实,将1户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纳入扶贫对象,享受国家扶贫帮扶政策。经县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沈古宝违规违纪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调整其工资待遇。

7、富水镇扶贫开发中心原主任陈章印违反工作纪律。在精准扶贫和贫困户建档立卡期间,履行职责不到位,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致使1户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被纳入扶贫对象,1户贫困户重复享受扶贫贴息贷款,并为非贫困户开具贫困户证明使其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章印党内警告处分。

8、金丝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干部唐杰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为非贫困户吕某某办理了贷款审批手续,导致吕某某违规享受贫困户财政贴息贷款。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唐杰党内警告处分。

县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确保党的精准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以案明纪,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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