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党员干部,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存在着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这是近日陕西省汉滨区纪委监察局负责人在2017年助力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专项报告会上的汇报。
今年以来,汉滨区纪委坚持挺纪在前,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员干部予以纪律处分,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监管不力的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实施组织处理193人次,其中提醒谈话68人,警示谈话10人,批评教育10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单位内通报批评3起涉及5人,诫勉谈话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