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系统思维,推动标本兼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强化对案件的剖析,分析问题根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权力运行、干部作风、制度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形成边查处案件、边发现问题、边剖析原因、边提出建议、边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推动办案、治理、监督、教育贯通融合,综合发力实现系统施治,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同时,定期开展对案件查办、政治生态、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专题分析研判,压实责任,着力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安徽省滁州市纪委监委 胡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