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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和省审计厅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的管理,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管理和监督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通知要求该省各级发改委应规范和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管理工作,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而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预算、决算的审查工作。
陕西省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审计力度,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
预算进行审计,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程序、项目管理、投资完成情况要进行跟踪审计。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专项检查,并于今年8月31日前,将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报陕西省有关部门。
(2007年8月9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