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陕西燃气集团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切实强化内部监督,着力构建分工明确、全面覆盖、协同配合的内部监督体系,促进燃气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一直是燃气集团高度重视的工作。公司将监督机制建设与企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基本形成全面协同监督机制。一是健全监督机构,搭建监督平台。建设形成由监事会、内部审计、政策法规、纪检监察、财务构成的内部监督机构。二是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建立《监事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会计核算制度》等30余项监督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制度体系。三是注重队伍建设,保障监督质量。通过配置专业人员、加强后续教育等多种途径切实提升监督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的监督队伍。四是强化监督效果,发挥监督合力。将监督渗透到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监事会当期检查;有序开展重大项目建设跟踪审计、所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实现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100%法律审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施。从资产安全、资产效益、风险防范、党风廉政建设、合法合规性等不同角度对生产运营进行全面监督。
紧密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要求,燃气集团对监督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单位监督机制建设,针对燃气集团快速发展过程中,新设企业多,监督作用薄弱等共性问题,着力加强新设企业监督机制建设,完善机构设置,配备专职监督人员,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集团系统监督人才库,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务监督协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在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中,燃气集团将坚持发展和监督两手抓、两不误,以监督促发展,以发展保监督;坚持风险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以点带面,逐步实现监督全覆盖;主动适应监督新常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增强监督实效,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基石保障作用,为燃气集团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