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成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董雷书记和龚汉江厅长在全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讨论了《省国资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研究部署近期工作。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高新华同志主持会议并指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这项工作,其他工作也被带动起来。在开展专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不能与改革发展相对立,而要与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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