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查办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违纪违法案,省纪委二室全体同志认为:要预防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的发生,一定要从这一案件中汲取教训。具体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他们各负其责,从而形成有效的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
二是要选好一把手,管好一把手,确保企业的主要领导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依法行政、按规操作、照章办事,强化自我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提高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围绕权力运行,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达到监督制约的目的。
四是要健全民主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扩大企业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