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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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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耀州区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耀州区关庄镇金马村党支部书记刘智林未正确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问题。刘智林完善村级脱贫攻坚资料不及时不准确,干部管理不严格,2018年9月3日被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通报,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2月,刘智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耀州区永安路街道解放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槐馨巷党支部书记文美荣、解放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左秀明工作不负责问题。左秀明在办理居民死亡证明时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文美荣在审核高龄补贴工作中把关不严格,导致辖区内一名居民在已死亡的情况下,其家属仍领取10个月高龄补贴。2018年12月,文美荣、左秀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耀州区小丘镇文岭村村委会主任任耀利违规担任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成员并违规借款问题。2017年3月任耀利在未缴纳基准互助金非该村互助资金协会会员的情况下,担任该村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成员,并于2017年10月10日从该协会借款1万元。2018年12月,任耀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耀州区瑶曲镇教场坪村党总支委员、村监委会主任路金科违规将产业扶贫资金发给非贫困户问题。2016年,路金科在任瑶曲镇原桑木渠村党支部书记、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把本应给59户贫困户发放的黑猪、鸡、饲料,实际发给了33户贫困户,其余发给了非贫困户。2018年12月,路金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耀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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