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老汇app登录官网

兴平市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管理
打印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02年底,该市先后起草颁布了《兴平市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暂行规定》和《兴平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同时,建立了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及市场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兴平的实际,2002年10月已完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该成果已经省厅组织专项组验收合格,并经市政府会议研究批准启用。另外,该市对拟出让土地的情况由国土局定期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供地信息使土地收购储备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兴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标拍卖的具体运作。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的需要,设立了兴平市土地交易大厅,做为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固定场所。同时,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规定凡政府征购或收购土地一律交土地储备中心,经过储备中心整理改造后进入交易大厅,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三是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清理检查工作。自去年以来,该市共出让供地12宗,面积310.448亩,其中协议出让7宗,面积198.188亩,拍卖出让2宗,面积29.85亩,挂牌出让3宗,面积82.41亩,尚未发现有规避招拍挂问题。但从清理检查情况看,全市土地市场发育还很不成熟,招拍挂土地使用权只占到出让供地的三分之一,协议出让占到三分之二。该市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逐步扩大招拍挂范围,对经营性用地拟全部实行招拍挂供地,严禁任何人,借任何理由协议出让土地,对违反政策供地的,不管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市上都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文章来源:(执法室)


上一条: 乾县采取四条措施抓警示训诫防线工作
下一条: 咸阳市认真开展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的执法监察工作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sitemap、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