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7年以来,洛南县委、纪委采取得力措施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挽救和保护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县委转发了省委的《陕西省构建警示训诫工作办法》。县纪委、监察局专门发出文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警示训诫工作办法》,强化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抓好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自觉性;对照新的《警示训诫工作办法》,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县纪委、监察局还按照省纪委的要求,重新修订、规范了警示训诫工作的九个文书、报表格式,为确保工作质量打下了基础。主动搜集线索,目前,已对4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
文章来源:(洛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