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落实了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成立了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施意见》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下发至各乡镇各部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任务和措施,从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建立、考核奖惩、监督检查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狠抓落实。要采取切实措施,抓出实际成效。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党委领导班子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切实担负起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的责任。班子成员不仅要抓督促、抓落实,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县党员干部作出榜样。
二是健全机制,严格奖惩。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办法,明确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将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将其作为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及领导干部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奖励并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作风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要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多种手段,督促领导干部改正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要运用组织和纪律手段,给予惩治和处理,以挽回影响,肃清风气。同时要对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全县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查了解,对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责成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限期整改;对分管范围内干部作风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追究领导个人的责任;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镇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