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乡镇政府(含基层站所)、政府部门及服务行业两大类,分别制定了《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实施方案》。其中,乡镇政府(含基层站所)政风评议评价,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全局意识、履行职责和依法办事、作风建设、为民服务、政务村务公开、办事效率、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投诉处理等十个方面。分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工作服务对象、县级部门、县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卷调查和县政府纠风办八个层面进行评议评价。评议评价结果按总分高低排序,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并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和进行各项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年度被评为后3名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责成领导班子写出书面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连续3年被评为后3名的乡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主要领导予以处理。评议评价结果还将通报县人大、政协、组织、宣传、人事等有关部门,作为责任考核、创佳评差考评、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考核依据。对政府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行风评议价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责任制考核,作为单位评优晋级和单位负责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垂直管理单位的评议评价结果,由县评议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