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洛市纪委决定对全市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这是为了维护党政纪律的严肃性,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专项检查以县区、部门自查和市纪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对2005年以来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和基层纪委(纪检组)、主管部门批准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具体为:给予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送达受处分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和党组织;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宣布;处分是否在规定时间归入个人档案;受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是否降低职级和工资待遇;受处分人员是否在处分影响期内被违规使用、评优和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文章来源:(商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