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陕西省召开“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国资委主任白阿莹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不准”要求提出五条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企业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七不准”,重点抓好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七不准”的自觉性,形成全系统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二是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各企业要尽快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企业领导人员要带头自查自纠,凡有“七不准”所列禁止行为的企业领导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党组织说清有关情况并立即予以纠正。三是拓宽渠道,加大排查。积极通过信访举报、执法检查、舆论监督、群众反映以及各种群体性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分析等多种方式,严格排查“七不准”所列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存在“七不准”所列问题而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对“七不准”发布后仍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一查到底。四是认真调研,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钱交易等典型案例的调查研究,把握和运用好政策界限,注重发现和总结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要把贯彻落实“七不准”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要把“七不准”专项检查纳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企业各级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七不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研究解决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要针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督查,确保“七不准”要求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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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党风室)